介紹了鐵路貨場裝載機電子秤的檢測標定方法,為該設備的計量測試工作提供參考。
裝載機電子秤作為新型的電子衡器之一,巳廣 泛地應用于鐵路貨場,它在減少散裝貨物裝卸量,保 證貨車運輸安全,不超載不重裝等方面起到了積極 的作用,非常受鐵路車站裝卸服務部門的歡迎。但目 前裝載機電子秤的相關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還沒有, 筆者通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了解到,該類 型的衡器其國際標準也還在研討中。為了滿足車站 用戶的計量需求,保證鐵路貨運計量安全檢測設備 量傳的準確性,參考引用其它相關類型衡器技術標 準和檢定規程,編寫了如下檢測標定辦法及檢測記 錄表。該測試方法巳用于我局黃石東車站3臺裝載 機電子秤的測試工作,通過實際測試,我們認為該方 法操作簡便,具有較強的可行性。為更好地完善裝載 機電子秤的測試方法,給檢定規程的編制打下基礎, 現將該方法內容表述如下,供計量同行參考。
1.適用范圍
本辦法適用于中準確度級和普通準確度級的裝 載機電子秤(下稱秤)的稱量系統計量性能的評測, 是否符合測試要求所進行的全部工作,包括是否處 于良好狀態,使用是否正確可靠。
裝載機電子秤是指:在裝載機上裝有電子裝置 的,能顯示或打印被裝載貨物重量的秤。
2.規范性引用文件
JF 1001-1998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;
JF 1002-1998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; JF 1071-200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; JG 555-1996非自動秤通用檢定規程;
JG 539-97數字指示秤檢定規程;
JG 648-96非連續累計自動衡器檢定規程;
JG 234-90動態稱量軌道衡檢定規程。
3.測試條件
溫度范圍:-10°C-l5°C;
相對濕度;<90% ;
供電電源和頻率:16V標稱電壓變化為-15% ~ 10% ;
收斗后進行稱量,并在舉斗過程中保持勻速; 應在非行進狀態下稱量;
坡度小于5°的場地;
稱量鏟必須干凈,不得有堆積物和積水;
遇雨、雪或其它影響標準質量準確度的因素時, 檢測不得繼續進行。
4.計量要求
4.1測試分度值
測試分度值與實際分度值相等,即e=d。
4.2秤的等級
與準確度等級有關的檢定分度值、檢定分度數 和最小秤量見表1。
表1中的檢定分度值、檢定分度數、最大秤量和最小秤量均對裝載機單鏟而言。
4.3最大允許誤差
4.3.1自動累計重量最大允許誤差見表2。
4.3.2單鏟動態稱量最大允許誤差見表3。
4.4單次稱量結果間的允許誤差
不管稱量結果如何變化,任何一次稱量結果的 誤差,應不大于該秤量的最大允許誤差。
4.4 1 靈敏度
在裝卸鏟內裝、卸1 .4 d的砝碼,示值應有不小 于1 d的變化。
4.4 2零點測試
除皮后將裝載機升降5次,儀表零點示值變化 不大于i 0 e。
4.4 3 重復性
對同一載荷,多次稱量所得結果之差,應不大于 該秤量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。
4.4 .4 偏載
同一砝碼在不同位置的示值,其誤差應不大于 該秤量的最大允許誤差。
對于裝載機電子秤,在每個液壓支承點上施加 的砝碼約等于單鏟最大秤量與最大添加皮重量之和 的 1/10。
4.5測試標準器
4.5.1 砝碼
測試用的標準砝碼誤差,應不大于秤相應秤量 最大允許誤差的1/3。
通常米用M1級砝碼。
4.5.2標準砝碼的替代
當被測試秤的單鏟最大秤量大于1 t時,可使 用其它恒定載荷來替代標準砝碼,前提是至少具備 1t標準砝碼,或是50%單鏟最大秤量的標準碼,兩 者中應取其大者。滿足下列條件,標準砝碼的量可以 減少,而不是單鏟最大秤量的50%。
若重復性誤差不大于0 3 e,可減少至35%單鏟 最大秤量;
若重復性誤差不大于0 2 e,可減少至20%單鏟
最大秤量。
重復性誤差是將約為50%單鏟最大秤量的砝 碼,在承載器上施加3次來確定的。
4.6器件和預置控制器的防護
對于禁止接觸或禁止調整的那些器件和預置控 制器,應采取防護措施,對直接影響到秤的量值的部 位應加印封或鉛封,印封區域或鉛封直徑至少為 5mm。印封或鉛封不破壞不能拆下;印封或鉛封破壞 后,合格即失效。
4.7置零裝置的準確度
置零后,零點偏差對稱量結果的影響應不大于 0 25 e。
5.首次測試
只有當秤含進口秤)通過了定型定或樣機試 驗,并取得了制造許可證,才可進行首次測試。首次 測試應進行下述檢查和測試。
5.1外觀檢查
測試前對秤進行下列目測檢查:
5.1.1法制計量管理標志
檢查制造許可證的標志和編號。
5.1.2計量特征
檢查強制必備標志所規定的標志要求。
5.1.3銘牌以及測試標志和管理標志
檢查銘牌,以及測試標志和管理標志的位置。
5.1.4若巳確定秤的使用條件和地點,則應檢查其 是否合適。
5.2 測試
進行一系列測試,以證實其是否符合下列項目要求。
5.2.1測試前的準備
稱量測試前,應預加一次載荷到單鏟最大秤量; 對單鏟最大秤量大于或等于10 t的秤,也可用不少 于50%單鏟最大秤量的砝碼裝或卸于承載器不少 于 3 次。
5.2.2稱量測試
從零點起由小到大的順序加砝碼至單鏟最大秤量,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碼至零點。測試至少應選定以下 5個秤量:
單鏟最小秤量(或20%單鏟最大秤量);
最大允許誤差改變的秤量,如:
中準確度級:500 e,2 000 e;
普通準確度級:50 e,200 e;
50%單鏟最大秤量;
單鏟最大秤量
注意:加卸砝碼時應分別逐漸地遞增或遞減。 對每個秤量點,應裝、卸各測試5次以上,記錄 稱量和空秤示值。允差應符合表2允差要求。
如果秤裝配了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裝置,在測 試中可以運行。
5.2.3偏載測試
將大于單鏟最大秤量的1/0砝碼加放在每個 液壓支承點上。
5.2.4重復性測試
分別在約50%單鏟最大秤量和接近單鏟最大 秤量進行兩組測試,每組至少重復3次。每次測試 前,應將秤調至零點位置。如果秤具有自動置零或零 點跟蹤裝置,測試時應運行。
5.2.5振動測試
在裝載5t砝碼時,裝載機起重臂處于稱重位 置,將裝載機行使不小于30 m距離,停駛穩定后,儀表示值不應有超過允差±1 0 e的變化。
5.2.6累計載荷測試
累計測試需在重復性測試合格后方可進行,測 試中打開稱重儀表的累計顯示功能,秤量點至少包 括單鏟最大秤量點和單鏟最小秤量點(或20%單鏟 最大秤量),加載卸載至少10次,采用下列方法確定 出累計誤差:
E1= I-L)/LXL00%
式中:Ei—自動累計的相對誤差;
I—自動累計的示值;
L—加載或卸載砝碼的累計值。
E!應不大于表1的允差要求。
對所有的測試,都應執行首次測試的最大允許 誤差如果秤在首次測試后運往另一地區,必要時應 考慮測試地區與使用地區的重力值修正。
在必要的情況下,計量部門為了進行測試,可以 要求申請單位或個人提供測試載荷、儀器及人員。
6.后續計量管理
6.1隨后測試
隨后測試,應進行5 1款和5 2款的檢查與測 試,其中,稱量測試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,如果不測 試至單鏟最大秤量,至少測試至2/3單鏟最大秤量; 重復性調試只進行約50%單鏟最大秤量的測試。 隨后測試的最大允許誤差執行首次測試的規定。
6.2使用中檢驗
使用中檢驗,應執行6 1款的規定,其最大允許 誤差應為首次測試時最大允許誤差的2倍。
7.測試結果的處理和測試周期
7.1首次和隨后測試合格的秤,應出具測試證書, 蓋測試合格印或粘貼合格證;應注明施行首次測試 和隨后測試的日期以及隨后測試的有效期;應對可 能改變秤計量性能的器件或直接影響到秤量值的部 位加印封或鉛封。使用中檢驗合格的秤,其原測試證 書與印封或鉛封仍保持不變。
首次測試和隨后測試不合格的秤,發給測試結 果通知書,不準出廠、銷售和使用;使用中檢驗不合 格的秤不準使用。
7 .2秤的測試周期最長為一年,通常為半年。